婚前女方购买的汽车离婚的时候算共同财产吗?

2024-11-27 07: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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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前女方购买的汽车,不是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答2:

上户后的车主是谁?其次,你能提供购车手续和付款凭证吗?如果能(一般都有),则就能够证明这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不受离婚的影响,不是共同财产。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也就是说男方指出购买中男方也出了部分资或者是用男方的彩礼购买。这种情况下男方必须提供凭证,否则难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