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前缴纳的当然算数了。养老保险是看累计缴费情况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办理补缴手续,特点是多了一道转移手续且个人承担为非相对高于在企业上班时的。补缴时注意补缴后时间不能和现在账户参保时间重合(重合了后期又会被退回来的,无意义)。补缴后再将原账户转移至新单位,与新单位的账户办理合并账户手续即可。
3、淄博市劳动保障局张店区南西六路21号2868790
淄川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淄川区般阳路266号5283055
张店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张店区美食街135号2181343
博山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博山区中心路61号4180489
临淄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临淄区桓公路9号7316256
周村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周村区东街863号6181119
桓台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桓台县中心大街777号8181157
高青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高青县文化路36号6962390
沂源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3241610
高新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张店区柳泉路266号3598009
4、淄博市个人养老保险查询【政府官方查询入口】
http://sdzb.lss.gov.cn/zbldsi/
其实可以不补的,只要退休以前交满15年就行了!当然啦多交多给,有条件的又不怕麻烦的补回去也是好的: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以前和现在的单位在一个地区吗?如果跨地区,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时就可以先补齐;如果在同一地区,应该不能设两个户,因为同用一个身份证号,具体到社保部门咨询下,补缴是没问题的。
当然算了,你只要在你原来的单位把人事资料取出来,交给养老保险的代办机构就可以续交了,大概需要交一点滞纳金,然后再把你交纳的养老金凭证交个你现在的单位,剩下的事情就交个你现在公司去办就可以了
如果是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