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有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也就是说村党支部委员被推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是可以的。您提到的村民委员会代表在《组织法》和实际操作中没有见到。不知道您具体所指内容,还忘见谅。
村民委员会代表,一般是村委会主任,其实这个提法很少见到,只在日常工作中,村主任口头会说“我代表村委会……”。我想你说的是“村民代表”或“村委会委员”吧?!
可以,只要得到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就可以了。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