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是指汉字简化后被简化字所代替的原来笔画较多的汉字,以国务院2013年6月5日公布实施的《〈通用规范汉字表〉附件之一〈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为最新规范,在该对照表中没有收入“起”字,何来简繁之说。“起”是传承字,并不是什么繁体字或简化字。(“起”字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序号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