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物业的管理的范围不包括户外广告的管理。只要不对物业造成明显的影响就行。再说就算有影响,不能以空间管理费的方式来收钱。
空间外立面属公共区域,不属于个人产权。
在空间外立面悬挂招牌,需物业范围内所有产权人同意即可。
但若物业合同里标明不允许,就不能悬挂。
如果要悬挂,也是由城管部门进行管理。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以此收费。
物业属于乱收费,可以到当地物价部门投诉物业,物权法没有规定这样细,收费违法属于物业部门管理范畴,我从来没有听说有此收费。挂招牌、做广告需要到城管、工商报批的,注意招牌安全也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