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及其归入财政的方式
2017年李克强在6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国务院主管部门上网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决不让已“瘦身”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反弹。
为方便社会查询,加强社会监督,财政部网站6月29日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
7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要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扩展资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要求拿出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措施,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
201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过持续清理规范,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1项,减少幅度为72%,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到33项,减少幅度为69%;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到21项,减少幅度为30%。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平均约14项,其中涉企收费平均约3项。总体来看,政府性收费项目已大幅减少,企业缴费负担明显减轻。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
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2014年8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明确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分级编制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
2014年10月,财政部公布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4年底,各省(区、市)也陆续公布了本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通过建立和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将依法合规设立的收费项目全部纳入清单并主动公开,给社会一本明白账,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各类乱收费、乱摊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国财政部-中央设立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国政府网-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属于财政非税收入的一部分,在财政部网站首页右下边上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专栏,下面有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和公布的政府性基金清单及其调整变化通知等。
财政部2016年3月15日印发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罚没收入;
……
第九条 设立和征收非税收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按下列管理权限予以批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
财政部2010年9月10日印发有《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