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说,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只要提交单据正确,付款行必须付款,是第一付款人。买方有没有钱和你没任何关系。银行应该先给你付钱,然后再单方和买方协调处理买方没钱还银行的事情。
按你追问所说,看对付款银行对你拒付了。那就是说信用证,这种认为最保险的收款方式也不保险了。可能这是一家资信一般的银行吧。可以把名称发上来么,大家也算是个借鉴。也算是提醒卖方,再接受外方开来的信用证时要注意核查开证行信用情况啊。
另外,这个事情真的应该和银行进行探讨。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走法律程序了呢。
买方的账户没钱跟银行付款的责任没关系,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承担对相符单据兑付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买方账上没钱,银行会先付给你,银行跟买方之间的纠纷由他们的开证协议来司法解决,与卖方无关。这也是信用证作为银行信用而不是买方商业信用证的根本体现。
看来你是卖方。通过你的描述你还是要找付款行(开证行)联系,因为你交单后物权已经转移给付款行了。如果付款行(开证行)审单无误那么理所应当要付款给你,除非单据有问题产生拒付。买方在开证的时候肯定要付开证行相应的费用和款项(具体数额和信用证的金额有关)。
对于你来说你如果已经交单了,那还是应该找付款行(开证行)联系付款事宜而不是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