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两种年终奖计税方法
据了解,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目前以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九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二,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九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1500元 3 0
二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三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四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五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六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七 超过80000元 45 13505
1. 两种年终奖计税方法
据了解,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目前以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九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二,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九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1500元 3 0
二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三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四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五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六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七 超过80000元 45 13505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