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赔偿项目按以下进行分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碍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做相应调整。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注:十级伤残就是0.1,九级伤残就是0.2,八级伤残就是0.3,七级伤残就是0.4,六级伤残就是0.5,五级伤残就是0.6,四级伤残就是0.7,三级伤残就是0.8,二级伤残就是0.9,一级伤残就是1.0。
这个事跟房产证、企业营业执照没什么关系。对方年龄60这个有关系!
要点一:对方是无牌无证驾驶,又是主责。要点二:九级伤残。
首先在开庭的时候你可以另行要求提高对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普通的主次责任比例划分一般为三七分,即主责占七成次责三成。因为对方一无牌照二无驾证,驾驶机动车上路,本身该行为就属违法行为。就因果关系论来说,没有对方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上路,就不会有此事事故发生。
其次再谈谈赔付金额的问题。对方年龄60(已到退休年龄)。那么你应承担的部分就不应包括误工费一项。只需要按:九级伤残的伤残赔偿金(有标准)+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抚慰费。其他费用基本上你都可以不予认可。
赔偿的流程:首先由你的交强险承保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其次,交强险按限额赔偿完毕,多余部分由你的商业险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继续赔偿;
再次,商业三者险按限额赔付完毕后,仍有多余的部分,由你个人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你没有买商业三者险的话,那么第二条应有商业险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则由你个人承担。
双方是机动车话,先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赔,不足部分73开,你次责占不足部分的30%。
对方是机动车你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话,对方交强险全额赔偿你的损失,不足不部分和机动车损失82开,你占20%。
对方是非机动车你是机动车的话,你的交强险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64开,你占40%。
双方都是非机动车,所有损失直接按73开。
交强险赔偿额度是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
对方全责的话,你不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