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 甲乙两地的路程看做单位“1”,去每小时40千米,用去的时间:1÷40 ; 回每小时30千米,用去的时间:1÷30 往返行的总路程:1×2根据 平均速度=行的总路程÷ 用去的总时间 列出算式: 平均速度=1×2÷(1÷40+1÷30)= 240/7千米/小时
1*2/(1/30+1/40)=34又2/7(km/h)公式:往返的总路程/往返的总时间=往返的平均速度~~
2÷﹙1÷40+1÷30﹚=240/7千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