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压力容器的制造厂是否必须持有制造许可证资质

2024-12-17 14: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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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必须持有制造许可证。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其中,制造资格许可及其管理、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按照本办法执行。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
附录D 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专项要求。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
第11条规定,受检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这一条同样适用于进口压力容器的境外制造商。

关于调整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检〔2006〕107号

二、进口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也应获得总局签发的制造许可证。因特殊需要,经国家批准进口的旧成套设备中属关键部件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须经当地检验机构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后,出具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证明,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后,准许安装使用并办理使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