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副科、正科,均有。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规格明确要求,不像县民政局、财政局、司法局等等政府组织部门,明确各县必须是正科。正如《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有句话强调“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什么叫相适应,“相适应”就是指随便!!
标准准正科级!属市直属!有的法制办主任都会进县委委员的~
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