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结束的时候有人发答案给我,我没看,老师就拿到我手机,并判我作弊,请问我属于作弊吗?

2024-12-22 02: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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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考场不是一个普通的公共场所,监考老师在接受监考任务的时候就有维护考场秩序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监考老师对有作弊嫌疑的人进行查看,别说从你手机里面发现了证据,就算没有证据考生也有配合监考老师的义务,如果你不愿意参加考试,可以选择放弃考试离开考场,监考老师在考场外的公共场所拿你手机看短信不仅侵犯你隐私权还侵犯你的财产权,但是在考场内不配合监考老师就属于扰乱考场秩序了,所有考生都这样考试就没必要进行了,学校的小考试还不怎么严,如果你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四六级考试这种国家级考试,国家考试规定里面规定不准把手机带到座位,只要带到座位就是违纪无论是开机还是关机一旦监考老师发现取消两年考试资格,见过很多忘记关机带到座位什么都没做就判作弊的考生,如果你这算冤枉他们不是更冤枉,他们是不是应该状告教育部违反宪法侵犯人身财产权呢?有法律意识是好的,但是不要什么都拿法律和公民权利做幌子

回答2:

给你发短信的人属于作弊,老师未经你同意看我短信属于违法,侵犯了你的隐私权

回答3:

如果你是很正是的考试,只要你的手机在考试的时候开机,并且手机里有考试相关的信息,你就是作弊。

回答4:

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