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已付,但对方不开发票给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税法要求发货就必须开具发票。你可以警告他,再不开发票就举报到税务局。
下面有人说违反了哪个法,你就跟他们说税务这一块呢, 谁也不想出问题,再说款都付了,双方还有合作的机会,何必搞僵呢。
1、依据合同法。你们已签了合同,在合同中已有约定。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