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说:“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意思是,周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自己是不主婚的,而是请和自己同姓的诸侯作为长辈主婚。诸侯的最高爵位是“公”,故而天子女儿就有了个称号——公主。在先秦时代,可被称为公主的并不限于天子的女儿。《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说:“公叔为相,尚(迎娶公主叫“尚”)魏公主。”可见,诸侯之女也称公主。先秦诸侯女儿也称“君主”,如《史记·六国年表》说:秦“初以君主妻河”。《索隐》解释说:“君主,犹公主也。”
到了汉代,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建立了,称谓之间的等级观念也就更严格了。公主成了皇帝女儿的专用词;诸王之女改称翁主。唐代学者颜师古在注释《汉书·高帝纪》时解释说:“天子不亲主婚,故谓之公主。诸王即自主婚,故其女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主其婚也。亦曰王主,言王自主其婚也。”不仅如此,皇室内部的公主们也有了区别:皇帝的姊妹称“长公主”(有时,皇帝最大的女儿也称长公主),姑姑称“大长公主”。公主之称,历代沿用;汉以后,翁主、王主的称号就废弃了。唐代进一步规定: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等,享受正一品待遇。“皇太子之女封郡主,视从一品。王之女封县主,视正二品。”这套制度以后变化不大。但在北宋时,曾出现两个例外:一是北宋初年,皇帝为表彰开国元勋赵普和高怀德,特封赵女为郡主,高女为县主;二是徽宗时期,一度改公主为“帝姬”,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清代又有不同,凡皇后所生,称“固伦公主”,妃嫔所生,称“和硕公主”。“固伦”、“和硕”是满语,前者的意思是“国、至尊”,后者的意思是“一方”。
【知识链接】 清朝皇帝的女儿不是又叫格格吗?
格格是满语,意为“小姐”,是清朝对皇族女儿的统一称呼。皇帝女儿封公主,称固伦格格;亲王女儿封郡主,称和硕格格;郡王女儿封县主,贝勒女儿封郡君,都称多罗格格;贝子女儿封县君,称固山格格;镇国公、辅国公女儿封乡君,称格格。
对皇族格格等级的分别,始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此前并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1636年)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养女称“和硕公主”。
我们来看看乾隆皇帝女儿封号的情况。乾隆皇帝生有十个女儿,其中五人因早殁没有加封,长大成人的五个女儿都加封为公主:皇三女,孝贤皇后生,封固伦和敬公主;皇四女,纯惠皇贵妃苏佳氏生,封和硕和嘉公主;皇七女,孝仪皇后生,封固伦和静公主;皇九女,孝仪皇后生,封和硕和恪公主;皇十女,悖妃汪氏生,封固伦和孝公主。这里面有两个例外,首先是七公主的封号。由于孝仪皇后是在死后追封的,所以七公主并非嫡生,破例封她为固伦公主是出于拉拢七额驸家族、稳定西北局势的政治考虑。再就是十公主的封号。她本应加封和硕公主,但因为她生于乾隆六十五岁时,是乾隆最钟爱的女儿,所以乾隆皇帝破例封她为固伦公主,并精心挑选和坤的独子丰绅殷德作为她的额驸。此外,乾隆还收养其弟弘昼的一个女儿,加封和硕和婉公主。
一般情况下,皇帝的女儿就是公主。
格格是满人早期对国君女、酋长女或一般妇女的称呼。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或作固龙、古伦,满语,译成汉语即国家)公主,妃嫔所生女及中宫抚养者称和硕公主,格格遂成为皇家贵族小姐婚前的统称。清制中,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之女,未予封号者均称格格,若加封,秩分五等,即亲王女称和硕格格,封郡主;封郡王女为多罗格格,封县主;贝勒女为多罗格格,封郡君;贝子女为固山格格,封县君;镇国公、辅国公女为格格,封乡君。以上五等或为侧室所生,均依次降二等。格格于许婚后,报宗人府,查明合例奏请受封,已受封者不随父升降。另外,在清初后妃制度不健全时期,后宫中没有其他的位号,也称皇帝、皇子的伺妾为格格。
皇女 王女 还有更早的称谓像王姬什么的 你可以百度一下看一下历代的发展
应该就没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