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中,在第四季度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指本期金额还是累计金额
是累计金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