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属于劳资待遇,
按道理说是不应该收回的。
但是你要看清楚你就业时候的就业合同,如果上面确实有条款说未满两年的话就要退回。你 就需要跟他打官司了,因为法律上面的事情还是要听法院的。法院会告诉你这个条款是否有效。
你可以先咨询一下律师,如果劳动法说这个条款属于违法 ,也就是无效条款,那么你就可以留着你的公积金啦!~嘿嘿
你可以办辞职,然后办理公积金封户,这样的话就可以将钱提取。
是呀,严重违反劳动法律的。
你看你们开始的合同上怎么写的,我觉得这是个扯淡的说法,哪门子的规定啊,不行你就告他.
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了,管他呢,有劳动法为你的后盾,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