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了我跟爸爸生活,我妈没给抚养费我可以起诉她吗?

2024-12-05 1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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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女儿没办法追讨抚养费,可以由你父亲追讨。但是失效已经过了,是付到18岁,额外可以付到子女有生活能力。也就是法律18岁你父亲就要追讨了,现在在追讨不一定受理了,你可以咨询下律师,按照你独立生活年限追讨似乎可行,比如你22岁开始上班的话那么现在还在追讨年限里面的。

没办法断绝关系。
1、在中国,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断绝的,法院根本就不会受理;
2、你有赡养父亲母亲的义务,但是因为他并没有尽到多少对你的义务,即使他以后因为确实无法生活把你告到法院,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具体的赡养费金额,不会很高;
3、如果你父亲母亲有债务需要偿还,在你继承他遗产的情况下,你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比如他有10万元外债,你继承了2万元遗产,你需要负责偿还2万元。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你又不想卷入纠纷,直接拒绝继承就可以了;
4、题外话:赡养是分质量的,孔子也说过,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足矣!法律对您的要求只是如果亲生父亲实在活不下去了给他一口饭吃,其他的要求拒绝就是。毕竟有血脉联系,保证这点也不算太过分。别让仇恨总徘徊在心底,过去的毕竟已经过去,过好今后每一天的日子,每天过的开心才是对自己好。让自己天天陷在不快的记忆里,以后的日子也不开心,不是对自己更大的伤害!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忘记痛苦,乐观生活,祝你过好以后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