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剥削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的利润(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工资之间的差异),即“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基本含义是:
1.资本家向工人支付工资,购买工人的劳动力以后,即强迫工人为其长时间地劳动,货币由此转化为资本;
2.资本家的全部资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购买工人的劳动力,称为"可变资本",其价值量在生产过程中是可变的,能通过工人的劳动来增加;另一部分用于购买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等,称为"不变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其价值量是不变的,只是将原来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
3.工人的全部劳动时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叫"必要劳动时间",用来再生产工人的劳动力价值,另一部分叫"剩余劳动时间",用来创造新的价值;
4.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所创造的新价值,就叫剩余价值;
5.剩余价值本来是工人劳动的产物,应归工人所有,但是却被资本家凭借对企业的所有权无偿独占,这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发财致富的秘密;
6.资本家为了加强对工人的剥削,赚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所采取的基本途径有两条,一是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或强迫工人提高劳动强度,绝对地增加剩余劳动时间,这种方法叫"绝对剩余价值";二是通过技术进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即缩短工人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的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这种方法叫"相对剩余价值";
7.利润、利息、地租以及商业、运输业、金融、保险、服务业等非产业部门职工的收入都是由产业部门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而来。
扩展资料: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创立者。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剥削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的利润(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工资之间的差异),即“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剩余价值考察的是劳动过程当中的“价值增殖”。显然,此“增殖”非彼“增值”,但决定了经济现象领域中的价格和利润增长运动。关于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给出总的评论:“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就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不是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就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来考察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的概念: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这里的剩余价值,即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本质上也是劳动者创造的超过自身及家庭需要的那部分价值。
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是衡量社会生产力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尺。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成正比。社会生产力水平越低,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便越少;而社会生产力水平越高,则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便越多。
故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是衡量社会生产力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尺。以农业生产为例,一个劳动力一年的产出,原始社会,养活自己及家人尚感吃力;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产出虽有所提高,也不过除养活自己及家人外还能多养活几个而已;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因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其产出养活几十、几百人也不成问题。
现代发达国家,百分之几的农业人口便能满足全国人口的粮食供应,便是明证。在这里,农业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不断增长便标志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由其数量的多少便可判明农业生产力发展到什么水平。
参考资料:剩余价值-百度百科
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它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的凝结,体现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剥削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的利润(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工资之间的差异),即“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用最通俗的案例简单的说,就是加班时间(没有加班费的情况下)创造的那部分价值。
剩余价值是由工人劳动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当剩余价值被看做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或增加额时,剩余价值就转化为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