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提前结束合同,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2025-01-25 01: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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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专项技能培训,未享受用人单位安排的专项技能培训的。劳动者提出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就不需要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回答2:

  1. 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提前结束合同,应当提前30天提出辞职即可,不需要赔偿违约金。你们公司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没有法律效力。

  2. 关于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赔偿经济损失条款,只适用于高管,对你来说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