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 邮寄回国 每次在限重以内 以多次邮寄的方式邮寄大量物品回国 算不算违法

2024-12-12 01: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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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海外代购只要是限定范围内的商品,合理的数量,并缴纳关税,不算违法。  
  “代购”不等于“违法”,其实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
  2010年,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邮寄,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指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阐明:“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也就是说,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

回答2:

代购本身就是变相的走私行为,但是只要你邮寄的东西和重量符合规定就没什么的。
如果你运气不好可能会被海关检查扣留,海关也不会每次都把货品的收件和寄件人地址记录到电脑里,因为太多了,根本不可能。
举报这种事除非有人成心害你。

回答3:

根据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之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邮寄,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指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阐明:“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如果在上述法律要求的条款范围内,是不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