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首先是吃不饱,早晚各一个馒头,中午是猪都不吃的面条,每个星期还能改膳一回,不过不够吃。你要是感觉你有钱能买着吃那你就错了,你只要不是大款我保证你还是吃不饱,
东西也贵,一般比外面要贵几倍,很普通一箱方便面要比外面贵一倍以上,量只有外面的一半的凉皮卖五快,跟小鸡娃一样大的烧鸡卖四十。一百块钱顶多能花三十五。
再就是背监规,干活(就是糊纸盒),你要是脑子苯,手慢,那对不起了,晚上那双班,三班,甚至东方红就是给你们准备的。
还有打管子,刹绳,打管子就是黑皮空心水管,裤子扒下来朝屁股上狠狠抽,几下屁股都打烂了,刹绳你看看烧鸡是什么样子的你就清楚了。
晚上睡觉有个值班制度,晚上八点到第二天六点十个小时分五班,每班三人俩小时不能睡觉,跨立姿势站在铺板前面值班。在里面干活那是睁开眼就干,一直干到睡觉,忙起来上个厕所你都不敢去。以前只要是上班时间那经常都能听到嗷嗷的惨叫声,现在都是软办法,不听话捣蛋的就是双班,戴镣。
看守所里面的犯人可以看书读报,看电视等,还要进行适当的体力劳动。
《看守所条例》
第四十一条 看守所应当根据人犯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促使人犯遵守监规,如实讲清问题,积极检举揭发监内外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十二条 对人犯教育,可以采取集体训话、个别谈话、配合办案机关召开从宽从严处理犯罪分子的大会、动员人犯亲友规劝、选择人犯或者被释放的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
看守所应当组织人犯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
第四十三条 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第四十四条 组织人犯劳动,必须量力而行,患病的人犯、死刑犯不得参加。严禁私自使用人犯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活。
他们犯法不重所以不会像坐牢一样的待遇
衣服
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