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或者说国家暴力机关,代表的是秩序,它所针对的是导致社会混乱的各种因素,它维护正义还是邪恶则和掌握这些机关的机构的立场有关。至于正义和邪恶的先后关系么,套句俗话:有千日防贼,没有千日做贼。要是代表正义的一边先出手,就变成无罪而诛(或者未罪而诛?),这种做法就有问题了。所以现代社会要说到“预防犯罪”,说的一般都是教育、或者注意有前科或有嫌疑者,最多就是在敏感区域搞些监视设备之类。所以出手总在出事后(不过对付恐怖分子或许是例外,只要它们准备了搞破坏的物质条件,那事情基本上就定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