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位合同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视为无效合同,该合同确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4、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扩展资料 :
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 :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合同超过20年最长租赁期的无效,但租赁期满后可以续签租赁合同,如果超过租赁期还继续使用租赁物的视为默示续约,没规定清租期的视为再租20年,所以如果到时产生纠纷的话应该可以把合同视为续租20年合同,赔偿20年租金,超过的20年无效,开发商倒闭后其权利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合同。
对于超期租赁合同,法律规定超出期限部分无效,即超过20年部分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自始无效,既然合同无效,那么所涉及的财产是双方相互返还。如果你们的租金明确是60年的租金,如果20年后,法院判决的话,后40年的租金是应该返还的。但时间这么长,还是会有风险的。
20年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意图是防止债权架空物权!
在我看来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如果对方违约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首先要看合同是租赁合同还是车位所有权的转让合同,如果是租赁合同则受到20年最长租赁期限的限制;如果是车位所有权的转让,则不受此限制,且不受开发商存在与否的限制。且买断了此后60年的土地使用权。
如果按租赁协议,则超过20年那部分租期是无效的。按照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合同无效的,要恢复到合同签订时的状态,而前20年已经有效且已履行,则无效部分则要恢复到第21年的状态,即此时双方均负有互相返还的义务,开发商返还剩余租金,而业主则返还土地。
故,可结合车位升值以及你自己的居住流动状况,选择是租赁使用还是直接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