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冯明怀发布全省36个(其中3个已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将于年底前全部撤并。从2011年12月31日零时起,这些收费站停止收费。
今年7月份撤销3个收费站:省道208线咸阳市眭村、国道210线榆林市王沙沟、二十里铺收费站。
年底前撤销33个收费站:西安市黑河大桥、将军岭收费站;宝鸡市东河桥、秦家河、太平庄收费站,眉县渭河大桥、凤县、晁峪收费站;咸阳市彬县收费站;铜川市高楼河、焦坪大桥、瑶曲、李家沟收费站;渭南市罗夫、陈庄收费站,华朱收费站;延安市贺家湾、李渠、鲁寺收费站;榆林市大保当收费站,贺圈收费站;汉中市枣木栏、褒河大桥收费站,古城收费站,渔渡收费站;安康市付家河、蜡烛山、陈家坝收费站,汉江一桥(包缴办)收费站,蜀河汉江大桥收费站;商洛市商邑、张村收费站,杨峪河收费站。
为何要撤并36个收费站?
站点多收费高影响通行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国家出台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作为加快公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极大地缓解了资金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有效改善了我省交通状况。截至2010年底,我省公路总里程达到14.7万公里,为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了便利,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为国内外经济组织来陕投资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与此同时,收费公路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二级收费公路收费站点过多过密、少数路段收费标准偏高、通行效率不高和群众意见大等。逐步有序撤并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进一步畅通运输,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便捷出行和货物运输,才能有效体现二级公路的基础公益性。
今年12月5日,省长赵正永主持召开了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上安排部署,从今年开始有序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我省2011年共撤并36个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收费站。
每年可让利于民5.73亿元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11年我省共撤并36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其中3个已于9月底前撤销。本次集中撤并西安市黑河大桥等33个收费站,这些收费站将于2011年12月31日零时停止收费,2012年1月15日前拆除收费设施及相关标志、标牌,同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规范恢复路面,确保路产处于完好状况。据统计,今年撤并的这36个二级公路收费站一年可让利于民5.73亿元。
撤并后遗留债务咋处理?
明年专项资金建设二级公路
36个收费站撤并后,遗留债务如何处理?据介绍,我省将按照合并债务先合后审的原则,33个收费站中的4个收费站债务由原单位负责承担,其余29个收费站合并到同一项目或同一管理单位,其债务由并入的管理单位承担。另外,撤站后没有了资金来源,今后二级公路建设及养护怎么办?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冯明怀表示,从明年起,审计财政将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全省二级公路建设,这比现在使用的收费还贷发展模式更好,更具有可持续性。今后我省还将继续修建二级公路。
客运票价将重新核定
根据汽车运价有关规定,客运票价包括:客运车型运价、旅客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燃油附加费等其他收费,车辆通行费是公路客运票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全省取消36个收费站的车辆通行费,以后客运票价将重新核定。
禁止变相收取通行费
由于撤并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本次撤并的收费站主要由各市管理,并成立专门机构或组织专门人员。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撤并后,相邻高速公路部分车流量将分流至普通干线公路,有可能造成超限超载反弹,对普通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造成影响。省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措施,确保撤并收费站后超限超载不反弹,保持道路的安全、通畅。另外,决不允许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公路通行费。本报记者王昭玮
西安市:黑河大桥、将军岭收费站;
宝鸡市:东河桥、秦家河、太平庄收费站,眉县渭河大桥、凤县、晁峪收费站;
咸阳市:彬县收费站;
铜川市:高楼河、焦坪大桥、瑶曲、李家沟收费站;
渭南市:罗夫、陈庄收费站,华朱收费站;
延安市:贺家湾、李渠、鲁寺收费站;
榆林市:大保当收费站,贺圈收费站;
汉中市:枣木栏、褒河大桥收费站,古城收费站,渔渡收费站;
安康市:付家河、蜡烛山、陈家坝收费站,汉江一桥(包缴办)收费站,蜀河汉江大桥收费站;
商洛市:商邑、张村收费站,杨峪河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