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将忘记在楼道里的自行车据为己有不算盗窃。如果数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拿和: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派察额较大消羡盯,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不能算盗窃只能察察算侵占的。
不过都是街坊邻居,应该可以协商的,私下谈谈应该可以搞定,最好不要在公众场合撕破脸,不然人家为了面州宽子肯定败迹茄一口咬定不是你的。
法律途径就是一个取证并走程序嘛...需要照个邻居使用你自行车的照片..你购买这纯毕个车辆的凭证..当然你的自行车有登态亩记开证的更好...还有就是你向你邻居索要过自行车的证明..录音信函均可..这就是法律途径了.....只适用于数百人民币的..如果自行车价值较大..达帆裤森到刑事范围的起刑点..就另当别论了...
先首悉向他索要,他若是不还,就是盗窃行为。因为你车子放在地下室,观念上是占有的。者耐乎
当然你要证明那个自行车是你的,亩粗并放在地下室。
侵占财产 不算盗窃 你可以和他说 他要谈磨闭是死皮赖脸不还 为1辆自行车找律师游漏 起诉 我觉得没太含裂大必要 而且你能确定他骑得一定是你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