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要使用在保护期内的音乐作品,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合理使用以及有关条款规定的法定许可(需付酬)之外,如果你没有得到音乐著作权人的许可或相关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授权,就是侵权行为。后果可能有,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行政责任(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刑事责任(可参见今年判决的安徽滁州“骑士音乐网”,网络上搜索)。他们可采取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来查处你的侵权行为。因此,做这样的网站要承担的法律风险非常大,不建议你这样做。
风险很大,不建议这么做。版权人既可以向你发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也可向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工商部门投诉,当然,也可起诉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