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增值税赠品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的问题,有加分

2024-12-25 21:31:5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无偿赠送货物为视同销售行为,适用的条款为“(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适用17%的适用税率,而不是购进货物的税率或征收率。在例中,应适用公式为1000*(1+10%)*17%,要增加10%的利润率。

进项税转出,指将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非正常损失,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进行转出的一种处理(不予抵扣),适用的税率(征收率)为进货时所抵扣的税率(征收率)。转出,就是取得多少进项税,对应转出多少进项税的意思 。

回答2:

你这是外购货物作为赠品,
1、如果是单独捐赠,要单独计价,并按17%的税额计算销项税。
这里不属于转出进项税的问题。转出进项税是物品在企业内部使用时的情况,而赠品是把物品赠送到企业外部。
2、如果是销售其他商品时附赠,可以将其他商品和该赠品开在一张发票上,总金额不变(收客户的钱),这样,相当于这个商品就不需要交销项税,而且进项税可以抵扣了。
因为这里金额很小,所以这样做没有关系,对企业是有利的。

回答3:

你的情况适用于视同销售(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是进项转出,而是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无需进项转出
这个价格按市价或者公允价值算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回答4:

那要看你当初抵扣了多少?抵多少,转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