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女方没有工作,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一岁半,女孩。应该怎么做?

男方有外遇直接导致的离婚
2024-11-24 01: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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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请参考

回答2:

就凭他有外遇,你就可以抚养孩子,他是过错方,你就说他的新欢如果人品德行可靠,不会做第三者,这样不要脸的事情都做得出来,能教育孩子吗?将来生的孩子都是男盗女娼,你的孩子千万不能由他们带。(这是气话,解解恨而已嘛)
最要紧的是赶紧找个工作,前期(一个月,半个月)答应人家免费劳动,只要让他们出张假证明给你就可以,证明你的经济能力很强,足够养孩子。实在不行找熟人托关系,或者讲你的需要,让大家支持你。总之,工作确实很重要。关键看法院要什么样的工作证明才能针对性的去想更好更简单的法子。
女孩本来就利于你带走,其实,法院也支持女人离婚带女孩,何况首先他是过错方。法官也是人,尽量让他们指点怎么要。当然,起诉前期都是让双方协商的,让他们看到你的决心和强势,让他们意识到,你没有那么好摆平,不得到女儿不罢休,除非他们以后不过日子了。

回答3:

证明你有能够提供给孩子成长教育的能力。这个能力是指实际能力,而不是潜在能力。

回答4:

宝宝两岁之内一般是会判给妈妈的,不过你没有工作,以后带着宝宝怎么生活呢

回答5:

男方要出抚养费的,宝宝小一般都归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