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的工程款支付程序来说,是要监理签字的。监理签了最终支付凭证后,你就可以要业主支付最后的工程款了。
现在,问一下,最终的结算凭证有没有,没有的话,请原监理单位盖章,出凭证吧。
至于签了最终支付凭证,业主付款,可能不及时,什么的。这个属于是业主履约的事了。业主可以一次性付你,可以多次付你,等其它方式付你,只要双方在可以原谅的范围中,否则一方可以会采取其它合法的的催讨工程款的办法了。
这个 是个程序问题,拿钱是得找监理签字盖章后方可找甲方(业主)要钱的。
当时应该就解决的啊,拖了10多年,估计那监理“也不知道在不在”,但是应该还是有当时的一些资料的,找到那个监理单位,总会有人还在吧,了解这个情况后,看行不行咯,盖了章就可以找甲方拿到钱了。
严格按监理程序,,,,,可能这是业主无故刁难,,你这钱难要哦,,建议找要债公司吧。。。。。。。。。。。。。
明显是再找借口,呵呵,这是我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