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表示要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负责,对所记事项加以确认,记录及有关文件应当妥善保存,并按法律规定,置备于公司,供股东及有关人员查阅。
因为董事要对表决的内容负责,如果一项决议最终证明是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同意的董事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同意该决议的则可以免责。而一般的股东则没有这一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