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在你们领结婚证前签好了合同或是办好了房产证,且名字是在你名下:这房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一人有权处分,她无权强行要求加她的名字。加不加她的名字,决定权在你。
(1)如果不加她的名字:万一将来你们离婚,这房 子全归你,没她的份儿。
(2)如果加了她名字:这房子变成了你们的共同财产,视为你赠与了她一半房产权,如果将来离婚,房子她要分走一半。
2、如果房产证上没你名字:这房子与你、与她都无权,她更无权强行要求加她名字,要加她名字,需要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同意才行。
3、如果房产证上是你和他人共有:加她名字,即使你同意也不行,还需要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才行。
建议加她名字时要谨慎,最好和你家人协商一下,另外还要看拆迁协议上是否约定将来你也有房产。
首先确定您家房产问题是置换性质并不是按人头分配住房,所以与迁户口无关,房产权仍然是原房主的名下,不应该存有任何其它想法。至于您老婆想要一套房产权,那就是原房主移赠的问题了,您根本没有答应的权利只是有建议的权利,即使说房产证写到您老婆名下,结婚后的八年之前应该归属您老婆的个人房产,一般不做财产公证,八年后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了这套房子在法律上肯定是全部是属于你老婆的啦,如果她一直坚持要写她的名字的话,说明她不是爱你的人而是爱你的房
可以写她的名字 写了她的名字就属于你父母或者说你家给的彩礼了 假如你们离婚了 也是平分的
这个可以找律师 做婚前财产定性
回答好的详细的加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