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劳动法规定:除了小时工以外,老板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去劳动部门要求处理~希望可以帮助你
当然了,只要你能拿出工作的证据或证人就行,然后到仲裁告他,不但能拿回工资还能拿回精神损失费。我曾经经历过几次,听我的没亏吃,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可以找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处理,我弟i上次就怎么搞定的
可以再去和老板交涉一下,带上录音笔,套他的话,让他能承认欠过你们工钱,实践中录音还是采信的,能拿到最好。同时,联合工友,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部门介入。恶意欠薪数额较大是可能构成犯罪的,你们要通过国家机关给老板压力才行。最近国家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下发了专门通知,趁这个机会尽快去吧。 合肥专业劳动律师高飞
理论上可以,如果你们人多,最快的办法是上访;搜集证据去劳动局起诉,主要是你们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老板当初承诺的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