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_-----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
好高雅好令人向的题目!真正读完这部小说才发现内部内容与题目格调如此不一致。读这部小说时,时不时的哼一声,有赞成有不屑,有欣赏有反感,就是这样的复杂……
年仅16岁的霍尔顿生于中产阶级家庭,被四次开除学校,他的整个人都散发出叛逆的味道。张口闭口都是脏话,看不惯学校的虚伪,老师的做作,同学的颓废。他喜欢大冬天里穿着风衣,喜欢反戴鸭舌帽,喜欢做些另类的行为。通过他的眼睛,我看到了当时这个社会的虚伪。学校里全是些伪君子,要你干的就是读书,求学问,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一辆混账的凯迪拉克,甚至连霍尔顿唯一敬佩的老师都有可能是同性恋者。姑娘们总说违心的话,矫揉造作,令人恶心。就是这么一个颓废、荒唐的社会,生存者这么一些虚伪、堕落的人群。他们抽烟、喝酒、鬼混、群居,继续堕落着。也许有些人想要摆脱迷茫,却走不出群体生存的阴影,京生的颓废让人窒息。
由于同经历过叛逆时期,能稍微体会一下霍尔顿的心理。他处于美国“寂静的五十年代”,被称为“垮掉的一代”,他也尝试着反抗,却始终无效,所以每个人每件事在他眼中都贴上了“叛逆”的标签,他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微弱的与社会做抗争,虽然偶有沉沦,但在精神面貌不佳的五十年代的美国,实属少有了,结局自然可知,无效却依然我行我素,令人悲痛,着实可悲。
“一个不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英勇的事业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这是老师对霍尔顿讲的话,顿时觉得很有道理,很多时候活着比死去更具有勇气,并非死了就可以抛弃一切,置之不顾,亦如司马迁隐忍而作《史记》。
这些无法反抗堕落社会的人,要么也跟着堕落,要么就我行我素,不管别人的想法,活出自己来。就像魏晋著名的文人竹林七贤,面对恐怖的政治气氛,他们的潇洒旷达,豪放率真,自然朴实时至今日仍令人感慨。当然霍尔顿完全没有这么高雅,但多少比他人更洒脱一点吧。“我老跟人说‘见到你我很高兴’,其实我一点也不高兴。你要知道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就必须说这类话”,很直白坦诚的说出来更愿意相信他并同情他。
哎,麦田里的守望者,很美很令人憧憬,却难以实现,寄托在乌托邦式的理想上,霍尔顿想要守望美好的麦田,他是在黑暗中的那点光亮,悲哀的存在于堕落的社会里……
历经几个月的时间,手中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终于给读完了。不是读了那么久,而是因为繁忙的工作使得阅读断断续续。
很遗憾地说,我感觉不到别人说到的那么好。可能我的修炼太浅。不过,小说中的主角霍尔顿倒让我心生怜惜的同时又杂生了的喜欢。可怜他的是,作为一个学生,他一直没有被认可,几次三番被不同的学校开除,谁说教育是万能的呢?作为学生,他是应该遵守最基本的学校纪律。一定的纪律是可以保证大多数孩子的利益,不能盲目批判学校定了纪律规章。任何一个组织团体,任何一个社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应有一定的道德行为准则,家庭也不例外。不过,话说回来,不是说,任何纪律都是合理的,合符人性的方为合理。那么,何为符合人性的纪律呢?“尊重生命的个体”是可参考的准则。这就意味着,制定纪律的人需要从方方面面去考虑人性的问题,包括“生命的个体”真切内涵。这要求可高了。为什么我还是喜欢这样的学生呢?他心地善良,总时不时地能够为他人着想,他关心他的妹妹。在他决定动身离家之前,他还想着要向妹妹说一声再见,并当在校园里看见那些不文明的涂鸦时,他想尽办法一个一个地把它们擦掉,为的是不让他的妹妹看到。多细心多好的哥。当妹妹也想跟他一起离家出走时,他是多么的心痛,他不愿他的妹妹也走他的路。他潜意识里想上进,他渴望别人赏识他。所以当某位老师肯定他的时候,他是多么的感激他,并在心里认定他是最好的老师。
我不赞成在翻译时,书中出现太多的粗言脏话。虽然说,翻译一个作品时,是要尊重原文。但是,也不用任何地方都不作调整吧。例如语言的表达习惯和用词。一个也不漏地出现不雅的字眼,还是有别于尊重原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