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案例 有如下三个案例 请高手指点应该如何应对 后面附着有我的相关疑问 谢谢

2024-12-03 16: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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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按照《遗产继承法》相关规定执行,保险受益金作为遗产来分配继承(因为其女提供不出证据)。
  2、(1)、人身保险中涉及第三人的,保险公司给付之后,第三者责任人也应赔偿,相关金额需参照其医疗费用、健康费用、其他衍生费用等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协商执行,协商不果,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本案目前看来涉及的法律责任一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合同给付责任;二是肇事方的赔付责任;三是校方管理不善的责任;
  (3)、财产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人身保险适用给付原则,财产损失保险适用赔偿原则(按照经济损失额度为赔偿限额)。财产损失保险中涉及第三人有以下几种情况:
  A、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额度与损失额度相同或者保险额度超过损失额度,则可申请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损失额度先行赔付,然后保险公司按照代为求偿权的规定,向第三方进行索赔(索赔金额为其赔付金额);
  B、不足额保险: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额度低于实际损失额度,保险公司按照自己承担的保险额度进行赔付,不足部分由第三方责任人赔付给受害人;同时保险公司依据代为求偿权针对自己赔付的部分向第三方进行索赔(索赔金额为其赔付金额);
  因为我是保险工作者,但不是法律工作者,所以上面的几个问题是按照我依据《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解释,希望满足的你的需求。

回答2:

1、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
2、(1)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给付
赔偿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2)保险合同关系、损害赔偿关系。
能,因为受伤害学生对保险金的请求权,不影响向第三者要求支付的民事赔偿。
(3)在财产保险中如果是第三者原因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想被保险人赔偿后,在赔偿
金额范围类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