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医学在理赔中的重要作用
保险医学在人寿保险核赔中应用更为广泛。一是应用医学基础理论为人寿保险业务提供理论依据。新险种的可行性论证、寿险的计算、死亡率的统计、费率的厘订等,均需要对人群死亡率、疾病发生率和其他如年均住院人次、平均住院日、平均住院或门诊费用等各类事故发生率进行研究。除死亡率外,这些数据的来源主要是医院的统计分析数据和被保险人理赔资料的统计分析数据。二是应用医学技术和方法为人寿保险业务的发展提供现实的手段,即运用医学诊查技术和方法为投保体检、应用医学统计学方法制定或修正生命表,为保险金支付提供医学鉴定标准等,在意外险与医疗险中,残疾给付标准、医疗费用的分级分类比例给付等各类赔付处理更直接是应用了保险医学的研究成果。
保险医学对理赔的重大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伤情鉴定用于对肇事的刑事责任的追究(鉴定结论:重伤、轻伤、轻微伤)。
伤残鉴定用于民事理赔。(鉴定结论:从一级到十级,不等)
很重要。通过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来确定赔偿或理赔的数额。
按照伤残的登记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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