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休妻的七条标准,还得先说说七出和七去,其实七出和七去(也称七弃)是在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从其内容来看,主要是站在丈夫及其家族的角度并考量其利益,因此可说是对于妻子的一种压迫。但另一方面在男性处于优势地位的古代社会中,也使女性最低限度地免于任意被夫家抛弃的命运。
七出一词要到唐代以后才正式出现,但其内容则完全源自于汉代记载于《大戴礼记》的“七去”,又称作“七弃”。
七去的内容如下:
一、“不顺父母”
亦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大戴礼中所说的理由是“逆德”,在传统中国,女性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胜过自身父母,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
二、“无子”
亦即妻子生不出儿子来,理由是“绝世”,在传统中国,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无法生出儿子来便使得这段婚姻失去意义。以《唐律》为例: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疏议据此认为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随传统中国“一夫一妻多妾制”的逐渐成熟,真正是以无子的原因而休妻的情形大为减少。
三、“淫”
亦即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理由是“乱族”,也就是认为淫会造成妻所生之子女来路或辈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缘的混乱。
四、“妒”
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乱家”,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以及“夫为妻纲”这样的理想夫妻关系的混乱,而许多看法中,更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
五、“有恶疾”
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参与祭祀,在传统中国,参与祖先祭祀是每个家族成员重要的职责,因此妻有恶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虽然必定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为主要的理由。
六、“口多言”
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理由是“离亲”,在传统中国家庭中,女性尤其是辈分低的女性,被认为不应当多表示意见,而妻子作为一个从原本家族外进来的成员,多话就被认为有离间家族和睦的可能。
七、“窃盗”
即偷东西。理由是“反义”,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
七出内容与之类似,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整体来看,七出和七去的内容大多是以夫家整体家庭家族的利益为考量,凡是因为妻子的行为或身体状况,不能符合于这个考量,夫家或丈夫就可以提出离婚。相较而言,妻子要主动提出离婚的义绝,条件就严苛得多了。
看完“七出”和“七去”后,“七去”的第三条“淫”和“七出”的第二条“淫佚”,用现代的思想应该可以理解为“一夜情”或者是“婚外情”、“红杏出墙”,表示对丈夫的背叛,如果这么理解的话,是不是这样的女子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休掉呢?我想这一点是男人们最不可容忍的.
三种情况不能以“七出”来休妻:
一、有所娶无所归:指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则无家可归。
二、与更三年丧:指妻子曾替丈夫的父母服丧三年。
三、前贫贱后富贵:指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但后来发达富贵了。
三种情况统称为“三不出”,是唐代婚姻制度中,用以规定丈夫不得任意要求与妻子离婚(即休妻)的三种情况。
您所说的就是指“七出三不去”里的“三不去”,指的是“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有所取无所归指的是女方结婚时父母健在,离婚时已去世,无家可归。
与更三年丧指的是与男方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的三年不能休。
前贫贱后富贵好理解,男方娶妻时贫贱,后来富贵了不能休妻。
一、有所娶无所归:指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则无家可归。
二、与更三年丧:指妻子曾替丈夫的父母服丧三年。
三、前贫贱后富贵:指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但后来发达富贵了。
三种情况统称为“三不出”,是唐代婚姻制度中,用以规定丈夫不得任意要求与妻子离婚(即休妻)的三种情况。
1、西周时开始,对于妇人的品行规范就有“七出三不去”一说,到唐代正式归入律法中。而“三不去”是指不能按照“七出”之条来休妻的例外情况,即“七出”的补充规范。主要是指以下三类:
(1)“有所取无所归”。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
(2)“与更三年丧”。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
(3)“前贫贱后富贵”。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
2、作为主刑的妇人“七出”具体为:
(1)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
(2)无子,为其绝世也;
(3)淫,为其乱族也;
(4)妒,为其乱家也;
(5)有恶疾,为不可与共粢盛(即不可参与祭祀祖先)也;
(6)口多言,为其离亲也;
(7)窃盗,为其反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