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从民法、教育法的角度说,一定是能退的,但问题是学校多半会从内部程序和自身管理制度上给你制造一大堆麻烦,让你知难而退。一般来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较为认可的钱的算法是: 应退费用=你交的费用—学费住宿费总和(每月)*在校时间—综合费用(包含招生宣传费用分摊、新生入学管理费用分摊等一次性费用)
应该可以退部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