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国税、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需要带以下资料:
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如属跨区地址变更的需要填写一式三份《变更税务登记表》;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批准变更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原地方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提供新地址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及复印件;
如跨区变更地址的,还需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登记表》加具意见,并加盖业务公章。
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先销章刻章,然后带正副本,刻的新章,去变更银行,然后再带上以上资料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去国地税
你是北京的吗是办理同区的还是跨区的还是同区不同所的那得查账了.你把自开业以来的近三年的账,证,申报表,原税务登记证,新的营业执照,原有的租房的合同房租发票,新房租合同新的房租发票,
要分别去国地税办理变更手续。
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盖公章)
原国税、地税正副本
公章
租赁合同
如果是跨区变更,还需出具查帐报告
各税务局不同,建议打当地税务局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