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父母的房子给我了,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请问新的婚姻法,离婚后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2025-01-05 12: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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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房产证,只登记在你一个人的名下,那按新《婚姻法》解释规定,这视为你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予,如果离婚此房产仍是你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2:

婚后办理的过户并且现在房产证上是你一个人名字?那算你父母对你们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是给你的话那么房子视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一人一半!

回答3:

不算,房产上只有你的名字,你就是房子的产权人。

回答4:

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