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主要是根据你妈的主见决定为妥。民间有关于此类婚姻的双方约定,就是“活嫁死不嫁”指的就是,虽然再婚,但是将来还要和原配葬在一起。这样对双方以及家人还有故者都有个完善的交代和感情的慰藉。前提是与继父一家商量妥当,或者可以写个约定,上面有相关家属的全体成员签字,甚至公证一下,以免将来麻烦。
这个还真有难度,困扰了我,看来我以后选择树葬和水葬,别给子女添堵。。。。。。。。。
这属于民俗问题与法律无关。
和谁合葬,没有法律规定的。
你可以将你妈妈和你爸爸合葬。
切记,法律没有规定,你可以自由选择。不要担心合葬方面的任何法律问题。
另外,你母亲找的这个男人,所谓的结婚时,如果在92年2月1日前,那么法律承认婚姻有效;之后,那你母亲和这个男人没有法律关系。
没有法律关系的话,就是法律上不承认是夫妻。这样的话,对方亲戚再闹,就是侵犯你家的正当权益了。
这是传统问题 法律只规定火葬 看你家乡风俗 找一些年长的老者来问问 你们当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