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凭证上欠债人签名后我又多写了“如因此款发生纠纷由某某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有效吗?

2024-12-18 06:50:4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补写的无效,其他的有效。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你只要做出说明就行了,没有问题的。

回答2:

如果你所说属实,那么此多写的"如因此款发生纠纷由某某地人民法院管辖"之内容是无效的.
但凭证上其他内容仍旧有效.

回答3:

之前的还是有效的 可以做笔迹鉴定 哪个是签字之前写的 哪些是签字之后写的 不用担心

回答4:

欠条有效,但后补写的内容没有经过对方认可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