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一张因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电脑上作废,但发票上已写上 “作废”,税局要处罚,2000元以下,对吗

2024-12-18 15:15:18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如果你的问题是应该作废的一张发票,未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执行作废操作,只是在纸质发票上加盖了“作废”戮记的话,你的问题还不只是发票违章。
因为你的开票系统在报税时,还会将这张应该作废的发票按正常票抄报给国税机关,这样,如果你报送申报表时,申报表中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未包括这张发票的相应数据,会造成抄报税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不符,无法通过一窗式比对。你要补缴税款。次月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项税额。

回答2:

1. 违反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
2. 违反增值税条例,申报不实;
3. 有涉税嫌疑。
一般情况下,要补交税款及滞纳金,至于其他处罚可查阅国家或省、地颁布的相关文件。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可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咨询,毕竟良好的税企关系是很重要的。

回答3:

说明你系统与实际不一致,因过月了,需要冲红处理,这种情况一般税务局不会处罚的,如果要处罚那也没办法。

回答4:

我上次也碰到这样的情况,跟税务局的人说了一下情况,也没有罚款,直接办红字发发票冲掉就可以了。

回答5:

不用罚吧,你同专管员顷顷,
你是否得罪了专管员??
你到时冲个红字就行了,无事的

回答6:

法律不外乎人情 好好税务沟通 好好说 我也遇见这个情况 好好和他们说话 客气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