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事宜(请教)

2024-11-17 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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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回答2:

回答3:

回答4:

起诉是不成问题的,至于是否判决离婚,由法院决定.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感情破裂.

回答5:

你好,根据现在的混依法的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同意,才能办理。起诉离婚不需要双方同意,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讼费的问题不大,如果涉及的财产金额不多,诉讼费很少。但是财产涉及的多了,那么要根据你们财产的多少收一定费用。一般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先行调解,如确已感情破裂,才会准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