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长期驻外地工作人员、探亲或准假等外出人员如何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参加本市生育保险但长期驻外地工作人员、探亲或准假等外出人员,到本级统筹区域外医院进行统筹项目及支付标准范围内项目诊疗或生育时,参保职工应持本人申请、单位出具的外地诊疗或生育证明、社保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到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并领取异地诊疗介绍信。由接诊医院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参保职工持上述诊疗介绍信和医院开具的费用收据到单位缴费所在区的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其中,患妊娠并发症或产时并发症的,还应出具诊疗或出院小结、双处方、费用明细单等。 估计其它市区的异地生育也需要办理这样的转诊手续。参考:青岛市生育保险政策问答
您好!不知您有无生育险?若有的话,相关问题请咨询社保部门~~~本人主页: ,可查到更多保险相关案例及信息,并有本人的联系方式,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平安!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这个我有经验,您现在不需要申请的,您可以再老家生完小孩子后把所有的收据发票和病例都拿回无锡社保局保险,在孩子出生3个月内保险有效。祝您幸福
你好,哪里的户口无所谓,只要有准生证明,到哪都能生育,无需办证明
您好!您的这个问题需要去无锡缴纳社保所在地咨询,祝您平安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