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租房问题关键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该房子是门面房,适用于做生意的,你们之间的口头约定多少钱一个月,尔后你交了押金,约定你2012年元旦交房。如今却说装修出现了问题,不能按时间付房,并劝你别租,听他的意思应该是不想租了。据这个情况,分折:该门面房地段相对说较好,可是在你和他口头约定之后,又有人要求租,而他信口开河说多少钱一个月,年租金多少钱,比起你和他约定的数目大或大得多。后者租房者应诺该房东的开价,这样该房东就挑肥拣瘦和后者已经成功地约定,并签好了书面合同。那就肯定不会租给你了。(也许还没有与后者签订书面合同)。1999年10月1日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预付定金后毁约返还双倍的定金。1999年10月1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没有预付定金后毁约返还双倍的定金的条款了。所以你吃亏就吃亏在这个地方!应该在预交600元的时候就应签订书面合同!
现在你怎么办?你那600元押金肯定能收回的,只要你一说不租了,该房东很滑爽地还给你。 现在的关键问题,1、你认为该地段好,你一定要租他的话,只有和他好言协商,他说装修出现问题了,不能按时间付房,那么你就忍耐一下,延时就延时几天吧! 2、你认为该地段好,你一定要租他的话,如果他出口要涨你价,你能承受就应诺下来,不能承受要和他进一步协商适中一点的价格定局下来。 记住,一旦口头协商完,马上签订书面合同。 3、如果好言协商不成,来硬的也是一招。先别收他600元押金。因为他有收条在你手上,你毁约,你在三年之内别想租出去,我天天来找你麻烦。这样他觉得不对劲只好回到原来和你口头约定的办法去做。
我的建议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交房?问题是谁负责装修,他把房子装好了再租给你,但是现在他以一时半会儿装不好为由不想租给你了。是这个意思么?
口头协商的不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好是有书面的东西,
如果走司法的程序,法院界定的情况一般是:他收了你600,有收条,而你未获得任何交换。处理意见一般是,要么双方协商履约,签订书面协议。要么协商不成他把600退给你。
要知道他是对约定的房租租金不满,还是另有隐情。如果人家真不愿意咱只有要回定金,乙方不好斗过甲方的。又没个书面的合约。
主要你们没有签合同,有两种选择,第一就是你放弃他的房子,凭收据可以拿回自己的押金600,第二你坚持要租,建议你跟他协商,如果等他房子装修好了 才能开始计算房租哦 ,还有就是一定让他用纸写上证明签好字就可以了作为一个凭据。任何时候自己放聪明点,有凭据走遍天下都有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