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标准,衡量一个国家人民健康水平主要有三大指标:一是人均期望寿命,二是婴儿死亡率,三是孕产妇死亡率。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人均期望寿命为35岁,目前提高到71.8岁(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77、61、49岁);婴儿死亡率,建国初为200‰,目前下降到25.5‰(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7‰、30‰、112‰);孕产妇死亡率,建国初为1500/10万,目前下降到50.2/10万(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8/10万、410/10万、700/10万)。这三大指标的变化,标志着我国国民的健康水平已经达到了发展中国家的较高水平。
第二,基本建立起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目前全国现有医疗、预防、保健、监督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近30万个。2004年,各类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327万张,平均每千人3.1张(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每千人3.6,0.8,1.7张),卫生人员总数525万人,平均每千人有执业医生1.5人(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2.7人,0.4人,0.2人)。此外,还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88万人。一个遍及城乡的卫生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建立起来,药品的生产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国内民众的医疗卫生需要。
第三,初步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经过10年的努力,我国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有1.3亿人,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约有5000万人。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县,开展了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自愿参加筹资、以大病补助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5年参加试点的农民人数达1.56亿人。
第四,重大传染病防治取得了明显进展。在我国历史上,传染病曾经是严重威胁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疾病。上世纪50年代,因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死亡人数居于全国人口死因中的第一位。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下降到第9位,并在发展中国家中率先消灭了天花和脊髓灰质炎等重大传染病。我国虽然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但多年来成功地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2003年我们战胜了来势凶猛的非典疫情,近两年又成功地控制了禽流感向人类的传播。我们正在认真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等严重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
第五,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是一个国家卫生保健的重点,其健康水平代表着人口的总体健康状况。我国历来重视和关心妇女儿童健康问题,中国历史上形成的高生育率、高死亡率的传统生育模式已经改变,实现了低生育率和低死亡率的良性循环。目前,全国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住院分娩率(包括在乡镇卫生院分娩)达到83%。婴儿死亡率,由建国初的200‰下降到2003年的25.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建国初的250-300‰下降到2003年的29.9‰。
卫生事业的发展不仅为提高我国国民健康水平做出了贡献,也为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居民消费,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也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