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用证议付

2024-12-17 01:38: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信用证议付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由银行替买家(进口方)在单证相符情况下向卖家(出口方)支付的一种结算方式。

其最大的优点是用银行信用做担保支付。出口商只需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就可得到银行的付款。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单证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

拓展知识

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回答2:

议付的真实含义是:当信用证的受益人持单据和汇票提交给议付行时,议付行对单据和汇票进行审核,如果审核无误,议付行当即与受益人协商购买全套单据和汇票,并立即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款项,相当于买断该信用证下的单据和汇票。然后,议付行将单据提交给开证行,要求开证行偿付款项。这就是议付。

拓展资料

议付信用证包括议付条款的信用证。

规定其它银行可以用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买入跟单汇票,然后按规定索偿票款及有关费用的信用证。

包括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

公开议付信用证没有规定必须由哪个银行议付,可由任何银行自由议付。

限制议付信用证规定只有一家银行(往往是信用证的通知行并且是开证行的分行)可以议付,其它银行不得议付。

议付信用证的有效地点一般在出口商所在地。

不论限制议付或公开议付,议付行对出票人都有追索权。以开证行本身为付款人的信用证,有的限制出口商只能对开证行本身交单,即不准其他银行议付。

信用证未使用开证行的公开保证字句者,应视为不得议付信用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议付信用证

回答3:

一、信用证议付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由银行替买家(进口方)在单证相符情况下向卖家(出口方)支付的一种结算方式。

二、信用证业务中的议付,本来信用证付给你钱的是开证银行,或者是付款行(保兑行),但是你在出口地一般会找一个银行交单,这个银行审核单据一致后,如果该银行认可,可以先把信用证金额给你,然后拿你的单子去付款行索汇。如果付款行正常付款,一切ok,如果拒付,交单行可以向你追索。这种有追索权的信用证项下资金融通就是出口押汇。

三、当信用证的受益人持单据和汇票提交给议付行时,议付行对单据和汇票进行审核,如果审核无误,议付行当即与受益人协商购买全套单据和汇票,并立即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款项,相当于买断该信用证下的单据和汇票。然后,议付行将单据提交给开证行,要求开证行偿付款项。

扩展资料

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受益人可以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示单据、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通知书,并填制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和议付凭证,请求议付。

实际业务中,至少在中国,议付的概念大部分是指向出口地银行交单据,出口地银行会帮你审单,帮你寄单据,并不给你提供资金融通。这里面,银行就好像是一个代理人的角色,如果拒付了,他会通知你,开证行拒付,你去做客户的工作。如果付款了,他会告诉你,钱回来了,我给你入账了。这项业务中,银行是几乎没有风险的,我们目前把这个也叫做议付,实际上是代理交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议付

回答4:

议付是信用证的专用语,是外来语,所以真实含义与字面意思不尽相同。
议付的真实含义是:当信用证的受益人持单据和汇票提交给议付行时,议付行对单据和汇票进行审核,如果审核无误,议付行当即与受益人协商购买全套单据和汇票,并立即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款项,相当于买断该信用证下的单据和汇票。然后,议付行将单据提交给开证行,要求开证行偿付款项。这就是议付。
目前我们国家的银行并不做实际的议付,无论是什么形式的信用证,议付行只是做单据的转递行,并不购买受益人的单据,而是等待开证行的款到达后,直接转给受益人。

回答5:

议付,有两种含义:

(1)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审核受益人交来的货运单据后,购进汇票与单据而付款给受益人的行为;

(2)在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买入托收项下跟单汇票的行为。

信用证中的议付的英文原文是"negotiation",意思是信用证受益人把单据交给他当地的银行(多数是通知行),由该行进行议付(negotiate),“议付”是针对信用证结算而言的——在UCP-500的第十条b,II 是这样定义的:

议付意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付出对价。仅审核单据而不付出对价并不构成议付。

(3)信用证议付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由银行替买家(进口方)在单证相符情况下向卖家(出口方)支付的一种结算方式。

期议付信用证和 by payment的信用证区别:

1.议付 (  negotiation )在41A或41D 规定的是 BY  negotiation BY XXX  BANK ,这样XXX BANK就是议付 行 就承担第一付款责任,你交单到这家议付 并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就应该得到偿付或者付款承诺,这种偿付或者付款承诺是最终付款,开证行即使拒付也不能影响这种付款的效力。议付是议付行最终付款。

2.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Credit),则在41A或41D规定的是BY Payment BY YYY BANK ,这样YYY BANK就是付款行(一般是开征行或者保兑行),你交单到你的银行也不能得到偿付,只有转寄单据到YYY BANK去索偿。,即期付款信用证付款行是最终付款。

3.by deferred payment无需汇票,承兑信用证下,开证行承兑了汇票,受益人就可以拿汇票去贴现。

4.by acceptance需要汇票。作为善意持票人受票据法的保护,即便认定是信用证欺诈,开证行也必须付款给买入汇票的银行或二级包买商。

5.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一种制度。因为汇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是委托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据金额,而该付款人在出票时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无当然的支付义务。

6.保证履行付款责任: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责任。

7.缓期付款保证:托收承付结算的付款单位,在承付期满时,无款支付或支付能力不足而发生的迟延付款。发生延付情况时,付款单位开付银行通知付款单位,促其尽快筹措资金,早日偿付款项的责任。

拓展资料:

操作办法:信用证议付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受益人开具汇票,连同单据一起向信用证允许的银行进行议付,议付银行则在审单后扣除垫付资金的利息,将余款付给受益人。然后议付行将汇票与单据按信用证规定的方法交与开证行索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议付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