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民主政治
即古希腊雅典国家的奴隶主民主政治制度。它的形成是在原始社会解体,奴隶制度形成过程中,氏族贵族与平民斗争和奴隶制经济发展的产物。早在公元前7世纪末,雅典氏族贵族与平民的矛盾已发展到十分尖锐的程度。公元前594年由双方共同选出的仲裁人梭伦实行改革,废除了债务奴役制,提高了公民大会的权力,调整了公民集体内不同阶层间的利益关系,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庇西特拉图(约公元前7世纪末---公元前527年)及其后裔的僭主统治(公元前560年---公元前510年,中有两次间断)客观上打击了氏族贵族,改善了作为公民主体的小农的经济地位,促进了雅典经济、文化的发展。公元前509年的克利斯梯尼改革,以地域组织取代血缘组织作为国家的行政单位,削弱了氏族贵族在各方面的影响,促进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发展。对波斯战争的胜利,大大促进了雅典奴隶占有制经济的发展,引起雅典公民内部不同阶层力量对比的变化,导致公元前462年(或公元前441年)的厄菲阿尔特和公元前443年伯里克利的改革。这些改革剥夺了由御任的执政官组成的贵族会议的权力,将其权力分别交给公民大会、民众法庭和五百人议事会,从而使民主政治的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军事殖民制度、各种社会公益捐献和对公民发放津贴以及大兴土木,使占公民多数的小生产者享有得到一定保障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伯里克利当政期间(公元前443年---公元前429年)雅典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都达到极盛,成为左右希腊世界局势的霸国和主要的文化中心。
雅典的政权本质:
1.雅典的政权本质是城邦民主治,所谓城邦民主治是指:城邦国家中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行使国家大政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
2.形成城邦民主治的条件:
民主是依托于奴隶制经济而存在的,因为只有奴隶劳动才能为奴隶主阶级参与政治提供所必需的财产和时间.因为这个条件所以最初的雅典的政治权力为奴隶主阶级所垄断.被他们所垄断的原因:他们有产,有闲.
3.雅典民主治的形成过程:
起初是氏族贵族垄断执掌了国家权利.后来随着工商业的发展,雅典出现了新型的工商业奴隶主阶级.
(在这个阶段政治仅局限于少数贵族阶层)
氏族贵族与工商业奴隶主的矛盾导致了梭伦的改革,梭伦的改革使得有产阶级日益获得势力,旧的氏族贵族遭到排斥.
(梭伦改革使得大多数有产阶级支配国家政治生活)
在梭伦的改革后,发生了平希特拉图僭主政治,在推翻平希特拉图僭主政治之后又进行了克里斯提改革.克里斯提的改革使得民主政体社会基础得到了加强.
(克里提斯的改革使得高度的发展,所有自由民都能参与政治.所有官职对每个等级的公民开放,雅典人民充分控制了这个国家的一切事物)
二: 雅典的政治架构形式:
1.公民大会:
公民大会是雅典最高的权力机关,它具有的权利包括:立法,执法,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宗教事务,高级公职人员的任免.
公民大会对雅典全体满20岁的男性公民开放,所以公民大会的权力是不受监督的.公民大会体现主权在民原则,是雅典民意普遍表达和集中的最高形式.
2.五百人议事会:
五百人议事会使依附公民大会的会务机关以及执行大会意志的常设机关,具有为大会准备议案,主持大会召开以及主持会后的部分日常高级行政,监察与司法的职能.
如何年满30岁的雅典公民均可当选五百人议事会成员,没有财产资格的限制,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一次.这体现的机会均等,轮番而治的规则和制止官僚化的明显动机.这体现了雅典民主制的第二个特征:直接民主.不但体现了这个特征,还使得雅典无法产生专家政治,政治结构基本上议行合一.
3.民众法庭:
民众法庭是雅典日常司法机关,其职能相对单一,主要审理除杀人以外的一切公私诉讼.它还审察某项法律,某项政策,包括公民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否违宪,若有违宪.民众法庭可以宣布撤销该项法律或决议.还有高低级公职人员的人选资格都必须由民众法庭审定.
民众法庭泵本质上不但是公民大会司法权力的延伸,而且是公民大会这架机器发挥正常功能的监视器与调整器.它体现了雅典民主治的另一个特征:贯彻"法治" 原则.
雅典法庭的评审员是由各区选举产生的.任何年满30岁的公民都可以被挑选担任这个职务.总共由6000名陪审员,在每年选举产生后抽签分配到各个法庭行使职权,他们同时也是审判员.每个法庭机构盘大i\,通常在500人以上.法庭以全体公民行事和判决,它同公民大会一样直接代表人民.
4.行政和军事机构:
行政和军事机构分享军事,宗教,工商,市政管理等多方面具体事务的处理权力.所有的机构之间一般没有隶属关系,各机构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所有的这类机构的公职人员均通过选举从30岁以上的公民中产生,多数以抽签方式,少数以举手方式.
思考:
1/雅典的政治架构形式使的雅典的国家政权经过选举制,限职制,分权制和有限责任制的整理分割,已经被碎化到众多公民个人手中,任何形式的个人独裁或小集团的寡头政治都是不可能的.
2/雅典的政治架构形式只有在小国寡民的条件下才能实现.
3/雅典的政治架构是法治高于人治的体现.
三:雅典民主制度对西方民主制度的影响:
1.雅典民主制首创的主权在民原则成为西方民主实践遵循的政治学基本原理.
主权在民这个"民"不时生活在雅典的一般民众,而是指享有 法定权力和义务的公民.雅典的"公民"和"公民权"概念十分发达.公民权是指: 公民权力,公民义务,公民资格.公民是指:个人与社会国家之间的一种特定法律关系,是统制的主体和国家主权的保卫者,其次是构成国家的个人,受国家的统治与法律的管辖,是统治的客体.在西方资产级向封建阶级夺权的17,18世纪这些概念起着非常革命的作用.
2.现代西方政治制度下国家与社会之间互动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公民政治参与实现的,雅典的民主制无疑包含了公民政治参与最早的经验与启示.
现代西方政治制度是代议民主制.代议民主制无疑是从雅典的直接民主制派生出来的.这是因为直接民主制有在小国寡民的条件下才能实现.所以代议民主制取代直接民主制是民主发展的必然.
3.雅典民主制的"法治原则"与西方民主制的"法治主义宪法原则“存在着渊源关系.
西方政治学认为法治原则包括:国家根据宪法行使权力,建立宪政体制;通过分权来限制国家权力;行政权力必须符合法律;保护公民的自由权与财产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显然这些原则大部分都可以在雅典的民主制的司法政治中找到古老的原型。
1.公民大会:
公民大会是雅典最高的权力机关,它具有的权利包括:立法,执法,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宗教事务,高级公职人员的任免.
公民大会对雅典全体满20岁的男性公民开放,所以公民大会的权力是不受监督的.公民大会体现主权在民原则,是雅典民意普遍表达和集中的最高形式.
2.五百人议事会:
五百人议事会使依附公民大会的会务机关以及执行大会意志的常设机关,具有为大会准备议案,主持大会召开以及主持会后的部分日常高级行政,监察与司法的职能.
如何年满30岁的雅典公民均可当选五百人议事会成员,没有财产资格的限制,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一次.这体现的机会均等,轮番而治的规则和制止官僚化的明显动机.这体现了雅典民主制的第二个特征:直接民主.不但体现了这个特征,还使得雅典无法产生专家政治,政治结构基本上议行合一.
3.民众法庭:
民众法庭是雅典日常司法机关,其职能相对单一,主要审理除杀人以外的一切公私诉讼.它还审察某项法律,某项政策,包括公民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否违宪,若有违宪.民众法庭可以宣布撤销该项法律或决议.还有高低级公职人员的人选资格都必须由民众法庭审定.
民众法庭泵本质上不但是公民大会司法权力的延伸,而且是公民大会这架机器发挥正常功能的监视器与调整器.它体现了雅典民主治的另一个特征:贯彻"法治" 原则.
雅典法庭的评审员是由各区选举产生的.任何年满30岁的公民都可以被挑选担任这个职务.总共由6000名陪审员,在每年选举产生后抽签分配到各个法庭行使职权,他们同时也是审判员.每个法庭机构盘大i\,通常在500人以上.法庭以全体公民行事和判决,它同公民大会一样直接代表人民.
4.行政和军事机构:
行政和军事机构分享军事,宗教,工商,市政管理等多方面具体事务的处理权力.
所有的机构之间一般没有隶属关系,各机构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所有的这类机构的公职人员均通过选举从30岁以上的公民中产生,多数以抽签方式,少数以举手方式.
人民主权,轮番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