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材料或设备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数量、押金、租赁单价(不含税金)、乙方工程名称、地点 表一
材料名称 规 格 单 位 押金单价
(元) 租赁单价
(元/日) 租用数量 乙方工程名称或
施工地点
钢管(厚3.0㎜) Ф48 米 3 0.012 t
扣 件 Ф48 套 1 0.008 只
注:乙方必须按租用数量提供材料计划单给甲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结算事项
1、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计,预计合同租期为 天。乙方需延长租期,应在合同期满前10日向甲方申请重新签订合同。
2、每月25号为租金的结算日。租金结算以收发材料单上的日期和数量为准,租期不满15天的按15天计算,超过15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
3、乙方必须在每月月底前向甲方付清当月的租金,租期期满后10日内付清欠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
4、乙方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充抵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结清各项费用后,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
第三条 材料返还验收事项及维修等项收费标准
1、材料返还必须按原物返还,并按表二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必须按表二各项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清洗费、维修费、报废补偿金、遗失赔偿金。(详见表二)
2、钢管返还,乙方必须按提货单的长短规格实数进行返还验收,返还时不得以短代长,以次充好,与提货单规格不符的不予验收,按表二进行赔偿。
3、钢管上有焊接物的不予验收。钢管有坏头的,按每头减少10㎝进行验收。 表二
收费项目
名称 清洗费 维修费 报废补偿金 遗失赔偿金
钢 管 1元/根 弯管调直0.4元/根 开裂、大弧弯度超过20㎝,4元/根 20元/m
扣 件 0.1元/个 少螺杆,螺帽0.8元/个 扣座断裂缺损5元/套 6元/套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间向乙方收取租金,租用材料返还时有权按第三条的规定收取清洗费、维修费、报废补偿金、遗失赔偿金;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租用材料的使用;
3、在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责;
(1)超过合同约定日期10天未交清上一期结算租金的;
(2)乙方擅自将租用材料转租或转租到其他工地的;
(3)合同期满,乙方未申请续订合同或虽申请但甲方未许可;
(4)任意截割租用材料或是故意毁坏租用材料。
4、乙方的提货人员未出具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甲方有权不发货;
5、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己维修的租用材料和非甲方的原出租租用材料;
6、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和乙方提货计划表提供租用材料给乙方。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无故收回租赁物;
7、租赁期满,双方按合同约定结清各项费用后,押金余额甲方必须在五天内退还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足押金并按期交纳租金;
2、乙方交纳押金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后,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和提货计划表提供租用材料;
3、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有优先续租权;
4、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返还租用材料,并向甲方支付清洗费、维修费、报废补偿金、遗失赔偿金;
5、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租用材料转租或转移到其它工地,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6、乙方有权对收发货过程进行监督,对于未达标准的钢管及扣件,乙方拒收;
7、乙方必须爱护周转材料,不得随意裁割;
8、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和提货计划表提货,未按提货计划提货的部分,按比例扣除租赁押金;
9、乙方提货、还货时,装卸、运输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第四条第一项第6目,应向乙方偿付短缺数量违约期租金50%的违约金;
2、违反第四条第一项第7目,应向乙方偿付违约期未退押金余额,每日0.5%的9滞纳金作为违约金。
乙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第四条第二项第2目,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未付租金每日0.5%的滞纳金作为违约金;
2、违反第四条第二项第5目、第6目,乙方除应返还周转材料外,甲方有权分别扣除押金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违反第四条第二项第6目,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
2、合同中所涉的费用均为人民币。
3、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
权向合同履行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双方盖章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移动脚手架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成都诚实钢构彩钢脚手架租赁部
承租方(乙方):
一、乙方为承接 需租用甲方脚手架 付(含门架 片,踏板 块,拉杆 付,销子 个,接管 个)每付每天 元,轮子 只,每只每天 元,增加的踏板 块,每块每天 元,拉杆 付,每付每天 元。
二、租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约 天。
三、损坏及遗失赔偿结算价按门架每片160元、蹭板每块160元,拉杆每付100元,轮子每只100元,接管每只15元,销子每只1元赔偿。
四、运费及力资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可代为联系,费用按实由承租方支付。
五、结算方法以现金为主,除押金外,每 月结算一次,如使用租金超过押金时,甲方有权拉回脚手架。
六、乙方不得转租或转移工地,如需转租或转移工地必须与甲方结清租赁款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注意事项及安全责任:
1、三层以上必须先固定后施工,或多搭组合,确保安全。
2、移动脚手架时人员必须从作业平台上下到地面后方可移动,且移动速度应小于1米/分,移动后作业时,必须将轮子刹车踩下,不可在作业平台上架设梯子。
3、应尽量避免使脚手架受到突如其来的水平冲击及撞击。严禁在脚手架外悬挂重物,防止脚手架偏载而翻倒。方向轮的承载能力为100kg/个,切勿超载,应避免两人同时由一边上下,以防侧翻。
4、本部所出租的脚手架及滑轮质量,均需承租方肯定其质量后方可承租。承租方在使用中,请严格检查,安全操作,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引发的任何安全问题均与本部无关,本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客户签名前,务请阅读完协议所有内容,您的签名意味着您理解并接受协议所有内容,同时并产生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公司电话: 公司电话:
运输车号: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押 金: 固定住址:
施工地址:
备注:此清单为租赁正式合同,请承租方妥善保管,以便归还时准确结算。